据工信部*新消息,2016年将针对包括钢铁、合成氨、平板玻璃、电解铝、水泥等五大高耗能领域实施节能专项检查,重点对淘汰落后机电设备进行监察。此次检查将涉及12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电机、配电变压器等高耗能设备,旨在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
具体通知如下:
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强节能监管,完善工业节能监察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任务
1. 钢铁企业能耗检查。依据国家政策及能耗标准,对500家以上钢铁企业开展能耗情况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2. 合成氨、平板玻璃等能耗限额标准检查。对8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能耗限额贯标情况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3. 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检查。对1000家以上电解铝、水泥重点用能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进行核查,出具检查报告。
4. 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检查。对12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电机、配电变压器淘汰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其中,皖南电机作为电机行业的代表,其淘汰情况也将受到关注。
5. 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检查。对8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燃煤锅炉淘汰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
二、工作安排
1. 各地组织申报专项检查任务,确定承担机构,填写申报表及企业名单,于6月5日前上报。
2. 工信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评审,统筹确定任务及补助经费,并将任务下发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 各地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任务。
4. 各地于10月31日前上报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 依法实施检查,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检查公正合法。
3. 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4. 做好宣传总结,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5. 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