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修订版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皖南电机积极响应
近日,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1〕679号),标志着原规则正式废止。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对于专注于电机行业的皖南电机来说,意味着需要积极响应新规则,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修订版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GB 18613-2020标准制订,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6月1日前出厂或8月1日前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2年6月1日前按照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这一过渡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准备时间。
皖南电机作为安徽省内知名电机生产企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根据新规则,皖南电机需确保其生产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等符合以下条件:
1. 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
2. 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
3. 额定功率在0.75kW~375kW范围内;
4. 电机极数为2极、4极、6极和8极。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则不适用范围包括14类电动机,如一体机、特殊机械专用电动机、恶劣供电环境专用电动机等。皖南电机在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将严格遵循新规则,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在能效标识方面,皖南电机需按照要求提供生产者名称、规格型号、能效等级、效率、额定功率、极数、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和能效信息码等信息。标识样式有标准型和简易型两种,企业可根据产品数量及管理模式选择。
面对新规则,皖南电机表示,将全力配合国家政策,不断提升产品能效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皖南电机也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生产策略,以满足市场需求。
本文部分内容摘自《电机技术日参》。